1.6.1武汉东湖学院2016-2017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6-06
武汉东湖学院
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湖北省教育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我校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武汉东湖学院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校内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了《武汉东湖学院信息公开事项各类清单目录》,并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此项工作,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为深化我校校务公开,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学校严格按照《武汉东湖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对学校校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工作机制、公开事项和形式、公开时限和程序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的规定,并结合实际,于2014年11月编制了《武汉东湖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受理机构等事项,从而更好地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服务,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保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自2013年起,每周四全天为学校“校领导接待日”,旨在广泛听取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校工作。
(三)推动清单落实
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学校对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10大类别做了逐项清理,根据工作职责将相关内容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由各责任单位对照提供相关信息,并由单位负责人予以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武汉东湖学院信息公开事项各类清单目录》及相关内容经学校审定予以对外公布,有力地保证了清单的落实。
(四)开展宣教培训
为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学校除定期召开全校宣传信息员培训会外,还专门建立了各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群,及时传达上级机关对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清单事项的通知精神,强调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沟通交流信息情况,提高了宣传信息员的工作能力。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学校全面升级、改版后的校园主网正式上线,在“学校概况”中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列出信息公开事项各类清单。内容安排包括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意见箱、信息公开指南等;在校办公室网站上,开设校情纵览、办事指南等子栏目,通过有关链接,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相关工作流程和常用信息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同时,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2016-2017学年度,学校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主动公开了10大类50个项目72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6项12条),招生考试信息(8项10条),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项11条),人事师资信息(5项5条),教学质量信息(9项17条),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项8条),学风建设信息(3项2条),学位、学科信息(4项1条),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项8条),其他信息(2项4条)。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通过学校门户网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发布信息947条;通过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422条;通过电子屏发布信息128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265条。每月收集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简报并汇编成册共计10次;主动向上级报送《武汉东湖学院简报》18次。
学校召开党委中心组会议8次,校行政、校党委联席会议26次,中层干部会10余次,各层面座谈会10余次。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学校向应用技术转型、教职工工资调整、人事管理规定、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等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
3.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门户网向全体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校历、手册、简报、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校历、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工作简报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校内广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其他还通过会议、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实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武汉东湖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三)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畅通了信息公开渠道,逐步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得到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肯定。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学校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正在逐步完善,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也需要不断改进。存在的主要不足有: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一些部门不够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中某些部门信息内容的更新尚不够及时等。
(二)改进措施
下一学年度,学校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重点是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站组织架构,梳理并公布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清单,以公开促进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
2.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强化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二级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与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挂钩。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宣传、经验交流和培训会,借鉴其他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
4.加强检查落实,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落实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督促二级单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武汉东湖学院
2017年10月28日